【报告】统一监管 引导转型——资管新规下信托业转型与发展建议

报告题目:统一监管  引导转型——资管新规下信托业转型与发展建议

作者: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  联合课题组

时间:2018年10月19日

摘要:附一

目录:附二



附一:摘要

2018年8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完善资管新规后信托业务的相关实施细则。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与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于9月22日联合举办“资管新规下信托业的转型与发展”专题会议,邀请监管机构、政府部门、信托机构代表、金融法律专家学者等就信托业转型及发展共商良策。

信托业过渡期安排是资管新规配套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资管行业统一监管、引导信托业回归本源、确保金融体系稳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针对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信托机构从信托产品募集、资金运用、信息披露、风险准备计提、销售渠道、产品估值以及投资者穿透等七方面反馈了相应问题,希望能够给予信托产品等同于其它资管产品的平等地位。针对37号文的相关规定,信托机构希望能进一步明晰家族信托的涵义、界定通道类事务管理信托与服务实体经济事务管理信托的边界、明确可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范畴。信托业的转型发展需要以厘清信托的内涵为基础,在短期内信托机构要积极做好过渡期安排,确保行业平稳过渡;在中期内信托机构要发挥资产端优势,拓展直接融资类业务;长期来看,信托机构要加速回归本源,大力发展信托特色及财富管理业务。

50人论坛建议从以下三方面推进资管新规下信托业转型发展。一是在顶层制度设计上,协调好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关系,当前信托机构面临很多的监管不一致的问题在本质上都是源于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的差异,在过渡期内,建议简化正向关联交易的报备程序、适当降低单一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拓宽信托产品的销售渠道;二是建议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地,对于信托机构反馈的业务范畴、产品估值等问题尽快明确,大力推进中信登平台及行业数据中心的建设,完善行业基础设施,以提升信托产品流动性的方式来化解风险;三是建议统一信托业务的分类,基于业务差别实行分类监管,积极推进行业转型发展。


附二:目录

一、针对资管新规及过渡期配套政策,信托机构集中反馈的问题 5

(一)与资管新规及配套细则相关的问题 5

1、信托产品能否公开募集资金问题 5

2、信托产品的资金运用问题 6

3、正向关联交易的监管报告及信息披露问题 6

4、风险准备金及信托保障基金计提的相关问题 7

5、信托产品销售渠道的问题 7

6、投向非标资产的信托产品估值问题 8

7、向上穿透投资者的合并人数计算问题 8

(二)关于37号文相关规定的问题 9

1、家族信托的涵义有待进一步明晰 9

2、事务管理类业务监管套利行为的界定问题 10

3、信托受益权的归类处置问题 10

二、资管新规下信托业转型发展的方向探讨 11

1、厘清信托的定义是行业转型发展的基础 11

2、短期内信托机构要积极做好过渡期安排 12

3、中期内要发挥资产端优势,拓展直接融资类业务 13

4、长期则回归本源,大力发展信托特有业务 14

三、推进资管行业平稳过渡及信托业转型发展的建议 14

1、协调好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的关系 14

2、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及行业基础设施的建设 15

3、加强分类监管,推动行业转型发展 16



2018-10-19 22:00